各位老师、同学、家长朋友们:

2026年1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正式施行。 此次修订为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“学生欺凌”提供了明确、有力的法律依据,为保护我们的孩子筑起了更坚实的防线。无论您是学生、家长还是老师,都有必要了解以下关键变化:

一、首次界定:这些行为就是“学生欺凌”

新法明确,殴打、辱骂、恐吓、孤立、网络暴力等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身心侵害,均可能构成“学生欺凌”。一旦行为具有伤害性、持续性或传播性,公安机关即可依法介入。

特别提醒:

1.网络不是法外之地:在社交平台侮辱、传播隐私,与线下违法同责。

2.“围观”也可能担责:起哄助势、拍摄并传播欺凌视频,可能成为共同违法人。

二、关键变化:从“校规处理”到“法律问责”

在处置依据上:以往对学生欺凌多以校规校纪内部处理,公安机关介入缺乏明确标准;现在,根据新法第六十条,学生欺凌行为一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,实现了从校规到国法的升级。

在责任年龄上:旧规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;新法第二十三条则明确规定,对于该年龄段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,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者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将可依法执行拘留,显著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。

在矫治程序上:过去多以批评教育结束,效果有限;如今,依据新法第二十四条,对于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,必须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,必要时依法采取专门的矫治教育措施,确保了教育矫正的强制性和有效性。

在程序保护上:以往缺乏相关程序保障;新法则特别强化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权利保障,包括询问时应有合适成年人在场、拘留决定可申请不公开听证、违法记录依法封存等,体现了惩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。

三、责任共担:这四方一个都不能少

学校:必须报告、必须处置,瞒报漏报将追责。

家长:第一责任人,请加强沟通、关注动态。

警方:必须受理、必须查处,是执法主力。

社会:严禁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,涉未成年人违法从重罚。

给不同身份的您

致同学:请记住,欺凌他人不是“玩笑”,是可能留下违法记录的违法行为。不参与、不起哄、不沉默,遭遇欺凌请立即报警或报告老师、家长,或通过 “南充市未成年人保护平台” 报告求助。

致家长:您是孩子最坚实的依靠。请多一分细心观察,多一次真诚沟通。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或涉足欺凌事件,请务必第一时间与学校沟通,并积极配合警方、学校依法妥善处理,共同引导孩子走上正途。

致老师:我们是校园安全的关键防线。请严格落实发现、报告与处置的法定职责,与警方紧密协作,营造“零容忍”的安全环境。

新法的背后,是国家的决心,也是社会的托付。它不仅是惩处的依据,更是保护的宣言。让我们携手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共同对学生欺凌说“不”,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明媚笑容与美好未来。

敬请广大师生家长阅读知晓,并转发周知。

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

2026年1月9日

 

(本文由四川省南充市白塔中学根据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编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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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|NCBTZX

撰稿|保卫科

一审|杨   文

二审|罗建军

三审|廖茂荣